科目五:音乐表演理论
招生专业:艺术学理论
考试科目:音乐表演理论
考试参考书:不指定
考试总分:100分
考试时间:180分钟
一、考试目的与要求
《音乐表演理论》是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艺术学理论专业艺术表演方向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科目之一。主要考察应试者对音乐表演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的掌握情况和应用能力。
二、考试基本内容
1、音乐表演艺术的本质
2、音乐表演艺术的地位和作用
3、音乐表演创造的美学原则
4、乐谱的版本研究
5、音乐作品的形式分析
6、音乐作品的内涵体验
7、音乐作品的风格把握
8、现代音乐美学对音乐表演相关问题的论述
9、现代音乐美学对音乐表演艺术的启示
10、音乐表演心理(情感与理智、直觉与想像、临场心理调控)
11、中国传统音乐表演艺术的历史发展及其美学思想
12、20世纪中国声乐表演艺术的发展及三种唱法的特点
13、20世纪中国器乐演奏艺术的发展
14、西方现代音乐表演的形成及其美学观念的演变
15、西方音乐表演艺术发展的几个主要领域及成就
16、音乐表演人才的素质、学习与修养
三、考试题型及分值
1、论述题或论文写作题 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