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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音乐学院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初、复试各科目分值比例(学术学位研究生)

专业方向
研究方向
初试科目
复试科目
政治
外语
业务一
(专业主科)
业务二
(专业基础课)
科目1
科目2
外语听力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视唱练耳
5%
5%
60%(视唱占40%,练耳占60%)
10%
6%曲式或和声)
12%(面试占其中的60%,视唱占其中的40%)
2%
其他各研究方向
60%
10%
12%(面试)
计算机音乐
计算机音乐作曲
5%
5%
60%
10%
音乐学
西方音乐史(含外国音乐文献编译)
5%
15%
50%
10%(音乐名作听辨占20%,音乐学理论综合占80%)
6%(曲式与和声)
12%(面试)
2%
其他各研究方向
5%
5%
60%
音乐教育
钢琴教育
5%
3%
40%
40%(演唱占其中的50%,理论笔试占其中的50%)
5%(曲式与和声)
5%(听写)
2%
声乐教育
40%(钢琴演奏占其中的50%,理论笔试占其中的50%)
5%(曲式与和声)
5%(听写)
音乐教育理论
40%(演唱占其中的50%;钢琴演奏占其中的50%))
5%(曲式与和声)
5%(听写)
音乐表演与教学
合唱指挥、乐队指挥、指挥艺术指导
5%
5%
60%
10%
6%(曲式)
12%(面试)
2%
其他各研究方向
3%
70%
10%(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民族音乐理论三选二占其中的50%,作品视唱或视奏占其中的50%)
5%(曲式与和声)
5%(听写)
舞蹈表演与教育
各研究方向
5%
3%
65%
10%(中国舞蹈史、外国舞蹈史、舞蹈概论三选二占其中的50%,即兴创编占其中的50%)
10%(舞蹈作品表演)
5%(对本人所选研究方向的思考)
2%
思想政治教育
各研究方向
5%
5%
60%
10%
9%(面试)
9%(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
2%

  总结构成绩计算方法:①各科目均按100分制折算;②各科目乘以分值比例之后的和即为总结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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