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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音乐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作曲》考试具体要求

  一、作曲(含作曲、电子音乐作曲、民乐作曲、音乐剧作曲)

  初试:

  1、专业基础课:“作曲综合基础B”(满分150分,3小时)。

  共须答2项:必答c项,并在a、b两项中任选1项作答。

  a) 和声

  b) 对位

  c) 配器

  2、专业主课:作曲A(满分150分,3小时)。

  共须答2项:主修作曲、电子音乐作曲者须答a和b-1;

  主修民乐作曲者须答a和b-2;

  主修音乐剧作曲者须答a和b-3;

  a )就所给音乐的呈示部分,写作规定长度的调性音乐展开片段(钢琴);【1.5小时】

  b-1)就所给材料及乐器组合要求,写作不少于12小节的任何风格的音乐片段;【1.5小时】

  b-2)就所给材料及乐器组合要求,写作不少于12小节的任何风格的民乐器乐重奏片段;【1.5小时】

  b-3)就所给歌词,写作一首至少是二段式结构的任何风格的音乐剧唱段,并配上钢琴伴奏;【1.5小时】

  复试:

  1、笔试:音乐分析(满分100分,3小时)。

  2、口试:含乐器演奏。

  另:口试时需提交本人作品1至2件(附音响资料最好)。

  主修电子音乐作曲者需提交电子音乐作品一部(录音及谱式)。

上海音乐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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