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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音乐学院2015年艺术硕士(MFA)学位招生划线方案及录取办法

  四川音乐学院2015年艺术硕士(MFA)学位招生划线方案及录取办法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40号)的精神,学校于2016年1月1日至3日组织进行了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以及政治理论课的复试工作。结合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培养的要求,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15年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招生划线方案及录取办法如下:

  一、生源情况

  2015年报考我校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研究生206人,达到参加专业复试资格线70分的121人。

  二、专业主科、专业基础课及政治理论课合格分数线

  (1)各研究方向专业主科:70分;

  (2)音乐作品分析:20分;

  (3)政治理论:20分;

  (4)视唱练耳:30分;

  (5)钢琴加试、即兴弹唱、基础理论知识面试其中之一:40分

  三、各研究方向招生人数

  作曲(作曲创作方向):1人 指挥(乐队、合唱指挥):6人

  中国乐器:14人           管弦乐器、打击乐演奏:8人

  钢琴表演:5人            手风琴演奏:1人

  声乐表演(民族唱法):24人 声乐表演(美声唱法):13人

  声乐表演(流行唱法):14人

  四、录取原则

  各科目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后,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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