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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各表演专业方向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办法

  中央音乐学院各表演专业方向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办法

  各表演专业方向

  (含总谱读法方向)

  入复试方案

  1. 政治(10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2. 外语(10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3. 业务课一即中西音乐史(15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4. 业务课二即技术(15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1)除总谱读法方向外,各表演专业方向的技术分数:和声占50%,作品分析占50%;

  (2)总谱读法方向的技术分数:和声占35%,配器占35%,复调占30%。

  5. 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6. 达到上述成绩要求者进入复试,并参照“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按初试总分高低排名。

  复试成绩要求

  复试即主科考试,采取100分制打分,不低于85分。

  拟录取办法

  1. 总成绩(100分制):初试总分(折算为100分)×0.2+复试分数×0.8

  2. 按“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以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特别说明: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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