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大学音乐学院2017音乐与舞蹈学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2017音乐与舞蹈学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
3.未参加复试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复试要求:
1、学生考试前需出示身份证、复试准考证。
2、考试分为三个部分
(1)专业技能(实际演唱、演奏、理论笔答)
(2)外语面试(口语、听力、专业外语)
(3)专业面试
三、考试时间地点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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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向  | 
			
				 专业考试考核内容  | 
			
				 时间  | 
			
				 地点  | 
			
				 外语及专业面试时间  |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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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音乐学  | 
			
				 音乐学概论(笔试)  | 
			
				 3月26日 8:30—10:30  | 
			
				 1d01 416教室  | 
			
				 3月26日 13:30—16:30  | 
			
				 220教室外语 216教室 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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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美声表演与教学  | 
			
				 歌剧咏叹调1首; 艺术歌曲(中外均可)1首; 民歌1首。  | 
			
				 3月26日 8:30—11:30  | 
			
				 1d01 318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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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键盘演奏艺术  | 
			
				 高级练习曲1首; 巴赫平均律1首; 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  | 
			
				 1d01 521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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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民族声乐表演与教学  | 
			
				 地方民歌1首; 中国民族歌剧选曲1首; 民歌(创作或改编均可)1首。  | 
			
				 1d01 318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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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器乐演奏艺术  | 
			
				 民族器乐: 传统乐曲1首; 现代作品1首; 国外移植作品1首(古筝可演奏固定调式作品1首)。  | 
			
				 1d01 417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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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洋器乐: 古典协奏曲1首; 现代奏鸣曲1首; 高难度练习曲1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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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指挥艺术  | 
			
				 管弦乐作品1首; 合唱作品 1首。  | 
			
				 1d01 417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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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现代声乐表演与教学  | 
			
				 中国流行声乐作品1首; 欧美流行声乐作品1首(原文演唱); 中外音乐剧作品1首(原文演唱)。  | 
			
				 1d01 318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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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  | 
			
				 音乐教育学基础(笔试)  | 
			
				 3月26日 8:30—10:30  | 
			
				 1d01 416教室  | 
		
备注:考试咨询王老师电话:8603897 158454558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