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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大学音乐学院2017音乐与舞蹈学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佳木斯大学音乐学院2017音乐与舞蹈学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2017音乐与舞蹈学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

3.未参加复试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复试要求:

1、学生考试前需出示身份证、复试准考证。

2、考试分为三个部分

(1)专业技能(实际演唱、演奏、理论笔答)

(2)外语面试(口语、听力、专业外语)

(3)专业面试

三、考试时间地点考试内容:

 

方向

专业考试考核内容

时间

地点

外语及专业面试时间

地点

01音乐学

音乐学概论(笔试)

3月26日

8:30—10:30

1d01

416教室

3月26日

13:30—16:30

220教室外语

216教室

面试

02美声表演与教学

歌剧咏叹调1首;

艺术歌曲(中外均可)1首;

民歌1首。

3月26日

8:30—11:30

1d01

318教室

03键盘演奏艺术

高级练习曲1首;

巴赫平均律1首;

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

1d01

521教室

04民族声乐表演与教学

地方民歌1首;

中国民族歌剧选曲1首;

民歌(创作或改编均可)1首。

1d01

318教室

05器乐演奏艺术

民族器乐:

传统乐曲1首;

现代作品1首;

国外移植作品1首(古筝可演奏固定调式作品1首)。

1d01

417教室

西洋器乐:

古典协奏曲1首;

现代奏鸣曲1首;

高难度练习曲1首。

06指挥艺术

管弦乐作品1首;

合唱作品 1首。

1d01

417教室

07现代声乐表演与教学

中国流行声乐作品1首;

欧美流行声乐作品1首(原文演唱);

中外音乐剧作品1首(原文演唱)。

1d01

318教室

08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

音乐教育学基础(笔试)

3月26日

8:30—10:30

1d01

416教室

备注:考试咨询王老师电话:8603897 1584545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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