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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提琴制作与研究中心2019年硕士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办法

中央音乐学院提琴制作与研究中心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拟录取办法

 

提琴制作与研究中心

入复试方案

1. 政治(100 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2. 外语(100 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3. 业务课一即综合Ⅰ(150 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4. 业务课二即综合Ⅱ(150 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5. 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6. 在达到上述成绩要求的基础上,参照“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按初试总分高低排名,约按   1:1.5 比例确定入复试名单,若最后一名总分并列,则并列者全部进入复试。

复试成绩要求

复试即主科考试,采取   100 分制打分,不低于 80 分(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拟录取办法

1.  总成绩(100 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分(折算为   100 分制)×0.5+复试分数×0.5

2.  按“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以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则并列者以主科成绩排名。

特别说明: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 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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