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筛选办法
复试筛选办法
一、进入复试的考生应达到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或满足破格复试条件(具体详见下文“破格复试”)
二、进入复试考生人数的一般规定:
由于 2019 年各表演学科考试科目的重大调整,将其专业课置于复试阶段进行。为了最大程度地保证专业
优秀的考生能够进入复试阶段筛选,现将考生分为 A、B 两大类,并结合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特点、初试合格以及预分名额的具体情况确定。2019 年复试总比例约为 1.7。学术学位 1.35,专业学位 1.8。
A 类考生:在初试阶段已进行专业课考试。有音乐学相关(包括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之音乐美学与批评、
音乐审美心理学、艺术人类学与社会学;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之中国音乐研究、西方音乐研究)、戏剧与影视、音乐教育相关(包括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之艺术教育理论;专业学位之音乐教学法各方向)、作曲及作曲理论(包括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之作曲理论;专业学位之作曲各方向)、电子科技相关(包括专业学位之电子音乐设计、录音艺术、音乐科技、数字媒体艺术研究)。A 类考生整体复试比例约为 1.4(其中:音乐学相关学科生源较好,比例增至 1.6)。
B 类考生: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专业课考试的学科。表演各学科(包括专业学位之指挥、歌剧音乐指导、
声乐、音乐剧、钢琴、西洋管弦乐、民族管弦乐、现代器乐以及上海乐队学院)、乐器修造、艺术管理。B 类考生整体复试比例约为 1.9(在此人数范围内各表演方向不再单独限定复试比例)。
三、具体筛选办法:
1、A 类中音乐学相关(包括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之音乐美学与批评、音乐审美心理学、艺术人类学与社
会学;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之中国音乐研究、西方音乐研究)、艺术教育理论以及戏剧与影视学科,
按初试总分名次排序来决定复试名单;
2、A 类其余学科继续执行专业优先政策以筛选专业最优秀的考生进入复试;具体操作的办法是:按可进
入的复试人数,七成以专业成绩排序,三成以总分名次排序来决定复试名单(具体详见附件 1 表格);
3、各学科方向的划分:按招生简章预分名额的分布进行划分;
4、专业成绩的顺序是以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同分则以基础课成绩决定排序,如仍然同分则以总分
决定排序。
5、除了专业成绩优秀优先排序进入复试的考生以外,其余考生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如同分则以专业成绩
决定排序;如仍然同分,则以基础课成绩决定排序。
四、破格复试
国家下达的破格复试名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招生规模的 3%,并须上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批。我院的破格
复试情况仅适用于专业学位,仅可破格国家线一项或破格院内线一项,破格名额单独申请。破格复试考生的最
终录取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破格复试一般条件如下:
(1)在初试阶段已进行专业课考试的专业前三名的优秀考生(为保证专业水平,专业前三名不区分全日制
和非全日制);
(2)国家线破格:初试成绩只能有一项(文化单科或总分)未达到国家的分数线。具体操作办法将结合
我院实际情况,根据《2019 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破格复试管理办法》执行。如有特殊情况
将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批。
(3)院内线破格:基础课如未过线,可酌情降低,一般在 90 分以上(含 9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