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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三中2013年音乐、美术专业测试标准与办法

  (一)音乐

  考试分为素质测试和技能测试两大类,总分为100分。

  1、素质考试

  (1)视唱(10分)

  能识别4小节以内简单的简谱,能准确、流畅的演唱。

  (2)模唱(10分)

  根据老师的琴声,能准确的模唱4小节以内的旋律。

  (3)模奏(10分)

  能准确打出老师奏出的4小节以内的节奏。

  2、技能测试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在声乐、舞蹈、器乐中报考一主项、一辅项,主项为50分,辅项为20分,两个报考项目不得重复。主项选声乐的考生,辅项可选舞蹈或器乐;主项选舞蹈或器乐的考生,辅项必须选声乐。

  (1)声乐

  考生演唱校园歌曲或中外歌曲一首(通俗歌曲除外),考生只能清唱,不允许伴奏,可向监考老师要求定调高。

  (2)舞蹈

  以舞蹈为主项的考生,身高必须在1.58米以上,要考基功和成品舞两项。成品舞为民族舞蹈或民间舞蹈。作为辅项的考生只考成品舞,自带伴奏带。(录音机考点准备)

  (3)器乐

  除吉他和口琴、竖笛外其他乐器种类不限,乐器自备(钢琴除外)。

  (二)美术

  1、考试内容:造型基础(素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色彩基础考试时间120分钟,每科满分100分。

  2、考试要求:

  (1)考生须持报考证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排队等候入场。

  (2)开考30分钟后禁止考生入场。

  (3)由考点发放统一规格画纸,考试号写在指定位置,画纸一律用胶带固定,画纸上不得出现图钉孔,不得折叠、撕毁或在画纸上做标记,不得出现任何与考试无关的内容。

  (4) 素描考试用铅笔,不得使用炭精条、炭条等其他绘画工具。色彩基础考试用水粉颜料作画。

  (5)考生所需与考试有关的用具一律自备(画纸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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