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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湘一芙蓉中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学校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学生处、招生办、艺术组组织实施。

  一、招生指标:民族器乐6人、舞蹈4人。

  二、报名条件

  1.长沙市201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2.思想表现好,热爱艺术表演。

  3.参加市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一等奖、特等奖;或专业考级达到八级及以上水平。

  4.身体形态和素质优秀。

  5.各科文化成绩合格

  三、招生程序

  1.达到报名条件的考生,5月8日前带获奖证书或专业证书到湘一芙蓉中学学生处报名(联系电话:89717001,联系人:皮主任,杨老师),填写报名登记表,并进行初审。

  2.初审合格的同学接通知后,于5月11日上午8:30前到湘一芙蓉中学参加专业测评。上午11:30公布专业测评成绩合格的学生名单。

  3.专业测评合格的同学接通知后,于5月11日下午2:30参加学校招生办组织的文化测评。

  4.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将根据考生艺术、文化测评成绩,确定艺术类特长生录取名单,并于5月17日公布。

  (专业测评方案由艺术组制定,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实行)

  长沙市湘一芙蓉中学

  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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