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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直属学校(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办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根据《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瓯海区教育局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温瓯政办发〔2013〕4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区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 招生对象为2013年瓯海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其中温州市外户籍的新居民子女须符合报考条件)和回瓯海区报考的考生。如要跨县(市、区)招生,须经区教育局同意,并报市教育局批准。

  (二) 身心健康,品行优良,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有体育、艺术或科技特长,并参加温州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二、招生报名条件、项目及名额

  (一) 体育、艺术、科技招生各项目报名条件参考范围。

类别
项 目
体育类
(1)2012-2013年温州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体育特色项目学校初中组个人项目前8名。
(2)温州市第六届中学生篮球联赛、第三届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初中组团体前6名的主力队员。
(3)瓯海区2012-2013年体育节(不包括趣味运动会项目)个人项目前6名、集体项目前6名主力队员;
(4)2012-2013年浙江省教育厅、体育局联合举办的中学生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8名、集体项目前8名(主力队员)。
艺术类
(1)2012-2013年温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各类比赛个人项目一、二、三等奖和瓯海区中小学生艺术节各类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获得者。
(2)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B级获得者。
科技类
(1)第十八届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温州赛区)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2)2012年温州市青少年科技节中学生现场网页制作比赛个人项目一、二、三等奖和2012年温州市中小学生科技创新大赛个人项目(小发明、小论文)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3)瓯海区第二十七届青少年科技节创新大赛个人项目(小发明、小论文、网页制作)一、二等奖获得者。

 

  具体报名条件以各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方案为准。

  (二) 招生项目及名额。根据“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的比例不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5%,学校可根据办学特色自主招收在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有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原则,全区有关普通高中共招收特长生73名,具体项目及名额分配如下:

学校
体育
艺术
科技
小计
名额
项目
名额
项目
名额
项目
 
瓯海中学
14
田径7名
男篮7名
6
课本剧主演1名,课本剧演唱表演3人,课本剧器乐演奏2名(钢琴、小提琴、二胡、竹笛、长笛、唢呐、古筝、扬琴、大提琴,一个项目最多录取1人)。
4
包括科技发明、机器人设计与制作、电脑制作(网页制作、信息学奥赛),科技论文及模型制作四项,每项最多不超过2人。
24
瓯海第一高级中学
13
女篮5名
男篮3名
男足3名
田径2名
3
声乐1名
舞蹈1名
美术1名
1
 
 17
瓯海第二高级中学
9
田径2名
球类7名
6
音乐2名
美术4名
1
 
 16
三溪中学
14
男篮4名
女篮1名
男足5名
田径4名
 2
声乐1名
舞蹈1名
0
 
 16
合计
50
 
17
 
6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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