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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中学2013年音乐特长生招生章程

  为使学校的艺术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校2013年招收音乐特长生,现将有关章程公布如下:

  一、招生人数:2人(1名声乐,1名铜管乐)。

  二、招生对象:2013年舟山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招生要求:声乐(限美声或民族唱法),铜管乐(限长号或小号);考铜管乐的学生需持有业余八级或以上考级证书。

  四、报名时间:6月4日前;报名电话:2686228、2686227

  考试时间和地点:6月18日下午2:00,舟山中学新城校区科技馆音乐教室(临城定沈路285号)。

  五、考试内容和比分

  1.主项:占总分90%;

  声乐:每人选唱两首作品,其中一首的音高要达到小字二组G及以上。(如中音,低音最低要达到小字组F。)

  铜管乐:演奏乐曲一首(最好是古典乐曲,难度不能低于八级曲目,不要演奏流行乐曲)

  1.可加试副项:占总分10%,包括音乐基本功和素养测试、器乐、舞蹈、小品等。

  2.专业分满分为100分。

  六、考试注意事项

  1.声乐曲目用伴奏带,制作成CD格式。

  2.加试内容的乐器与道具,除钢琴外一律自带。

  3.考试时携带中考准考证,并在考前填写报名登记表。

  七、专业通过最多不超过6人(声乐和铜管乐各3人,如专业水平达不到我校要求,减少专业通过人数)

  八、录取要求

  1.通过2013年舟山中学音乐特长生专业考试,专业合格。

  2.2013年中考成绩总分2达到520分及以上。

  九、录取说明

  1.专业分+中考成绩总分2,从高到低录取。如录取总分相同,以专业分数排序,如录取总分和专业分数相同,以中考成绩总分2排序为准。

  2. 若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少于2名,按实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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