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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音乐学院2014本科艺术类招生音乐教育专业考试科目与内容

  专业方向:音乐教育

  报考要求:有一定的音乐实践经验,音准、节奏感、音乐记忆力好;掌握乐理知识、音乐常识,普通话会话能力好;有一定 的钢琴、声乐基础及应用能力;并有良好沟通能力。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1、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45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2、器乐与声乐[以下(1)、(2)、(3)项任选]

  (1)主报钢琴

  A.钢琴练习曲一首,备考乐曲两首(抽考一首,其中有一首必须是海顿、莫扎特或贝多芬作品57号之前的古典奏鸣 曲快板乐章),音阶与琶音四个八度(四升四降以内抽考)。

  B.声乐:备考歌曲三首(抽考两首)。

  (2)主报声乐

  A.备考歌曲三首(抽考两首)。

  B.钢琴练习曲一首,备考乐曲两首(抽考一首,其中有一首必须是海顿、莫扎特或贝多芬作品57号之前的古典奏鸣 曲快板乐章),音阶与琶音四个八度(两升两降以内抽考)。

  (3)主报钢琴之外的其他器乐(招生名额不超过5名)

  A.以下a、b两项任选一项

  a.西洋管弦乐器:练习曲一首、不同类型乐曲两首(抽考一首)。

  b.民族乐器:乐曲三首(抽考两首)。

  B.备考歌曲三首(抽考两首)。

  注:声乐演唱一律不自带伴奏

  ▲专业复试

  1、乐理(考试时间90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综合能力测试

  (1)视奏

  钢琴为主报项目者,视奏程度不低于钢琴考级五一六级水平;以声乐或器乐主报者,视奏程度不低于钢琴考级三级 水平。要求准确完整、有表现力。评分比例25%。

  (2)弹唱

  二声部弹唱,要求声部之间平衡和谐,音高、时值准确,唱名法不限。评分比例25%。

  (3)即兴弹奏

  一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体系。和声配置准确,有表现力。评分比例25%。

  ⑷口试

  音乐常识、音乐教育常识与语言表述能力。评分比例25%。

  (5)加试

  中西乐器、舞蹈,最高分值为10分附加分。

  注:主报钢琴之外其他器乐的考生,必须加试钢琴: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参考书目:中学《音乐》教材 人民音乐出版社

  《西方音乐史简编》 沈旋等 上海音乐出版社

  《中国近现代音乐史》 汪毓和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

  《心&音.com:世界音乐人文叙事》洛秦 上海音乐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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