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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音乐学院(校本部音乐学系)本科招生考试基本标准

 校区:校本部 教学单位:音乐学系 专业(方向):音乐学

  基本标准

  一、考生基本素质

  1.掌握一定的音乐学基础常识。

  2.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3.有一定的语言表述能力。

  4.有一定的乐器演奏能力。

  5.有一定的演唱能力。

  二、考试成绩标准

  “音乐学基础常识”和“中外名曲听辨”按卷面成绩为基准。“命题论文写作”和“综合测试”等考试内容则遵循以下成绩标准:

  (一)优秀

  1.论文观点明晰,论据充分,写作规范,文字流畅,并有较为独到的见解。

  2.回答问题准确,语言精炼,表达清晰,并对问题有适当的展开说明。

  3.模唱完整并有较强的风格特点,曲调、节奏准确,吐字清晰。

  4.演奏完整,技巧娴熟,有较强的音乐表现力。

  (二)良好

  1.论文观点明晰,论据充分,写作规范,文字流畅。

  2.回答问题准确,语言精练,表达清晰。

  3.模唱完整,有一定的风格特点,曲调、节奏准确,吐字清晰。

  4.演奏完整,技巧娴熟,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

  (三)中等

  1.论文观点较明晰,论据较充分,语言表述较规范,文字较流畅。

  2.回答问题较准确,表达较清晰。

  3.模唱完整,节奏准确,吐字清晰。

  4.演奏完整,技巧较娴熟。

  (四)及格

  1.论文观点较明晰,有论据支撑,语言表述较规范,文字较流畅。

  2.能准确回答问题。

  3.模唱曲调完整,节奏准确。

  4.演奏完整。

  (五)不及格

  1.论文观点不明晰,论据不充分,或难以支撑论点,语言表述不规范,文字不流畅。

  2.不能准确回答主考教师的提问,语言含糊,表达能力差。

  3.模唱不完整,不能体现曲目风格,曲调节奏不准确,吐字不清晰。

  4.不能完整演奏曲目。

  考试内容或范围

  (沈阳考场)

  报考要求:报考音乐学(五年制)专业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1篇有关音乐的论文,要求3000

  字左右(论文需复印五份)。

  初试:1.笔试:音乐学基础常识(传统音乐理论和中、西音乐史常识);2.面试(综合测试):

  ①乐器演奏:中、外乐曲或练习曲一首(钢琴车尔尼练习曲299程度以上或其它乐器中等程度以上);

  ②演唱:自选民歌或戏曲或曲艺片段一首;○3论文陈述与问答。

  复试:1.命题论文写作:不少于1000字的论文;2.名曲听辨(笔试):中国传统音乐、中国近

  现代音乐、西方音乐经典片段;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考试要求

  1.笔试不允许携带参考资料及通讯设备。

  2.器乐演奏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3.面试时着装大方得体。

  4.考生进入考场后,听从主考主任安排,不要与评委进行与考试无关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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