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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艺术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 招生类别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招生计划:2015年我院面向全国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共495名(实际招生数以上级批文为准)。其中: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225名(艺术学理论30名、音乐与舞蹈学60名、戏剧与影视学20名、美术学50名、设计学50名、新闻传播学15名)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艺术硕士255名(音乐、舞蹈领域80名,戏剧、广播电视领域15名,美术领域80名,艺术设计领域80名),新闻与传播硕士10名,风景园林硕士5名。

  以上各专业招生数根据上级下达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招收对象:艺术专业人员或相关相近专业人员。

  四、报考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情况以及今后的发展方向,选择报考我院“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毕业满2年或2年以上(毕业时间为2013年9月1日前)、并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院同等学力考生要求者。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并出具证明。

  (四)身体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到我院攻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有关推荐材料请于规定日期内寄至我院研究生处,具体时间见我院研究生处网站通知。我院的推免生工作另行通知。

  五、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的报考要求参照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要求执行。

  六、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要求

  (一)同等学力考生指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且毕业满2年或2年以上(毕业时间为2013年9月1日前),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二)报考要求

  1. 理论性研究方向: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1篇论文;

  2. 美术各技能性研究方向: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参展作品;

  3. 设计各技能性研究方向: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被企业采用有注册商标的产品设计、包装设计、环境设计等设计作品;

  4. 音乐演唱、演奏、舞蹈、戏剧、广播电视、影视技能研究方向:参加省级以上专业比赛获奖或举办个人专场音乐会或举办个人作品展演。

  按同等学力报考要求报考考生必须于2014年11月1日前将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交(寄)到我院研究生处,原件交验后返回本人(提交的材料中,发表的论文、作品复印件须包含所发表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论文及作品)。凡逾期未收到材料或报考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同意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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