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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2015年艺术特长生招生认定办法

  1、必要条件:考生必须按要求参加清华大学组织的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和文化课考试。

  2、入围条件:

  1)器乐、声乐、舞蹈、京剧、电视播音主持类艺术特长专业测试成绩必须达到90分(含)以上;

  2)西画及设计,依据西画考试成绩按拟认定名额1:10确定入围名额上限(即40名),若达到入围水平的考生人数不足,可低于此人数。

  3)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相应的最低分数线。

  3、认定标准

  1)降至一本线的认定。在入围考生中,按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认定。未被一本线认定的考生,如所考项目有降60分招生名额,仍可参加降60分的排序和认定。

  2)降60分录取的认定。入围考生按艺术特长专业测试与文化课考试的加权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认定。

  3)降30分录取的有复试环节项目的认定。在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复试分数90分(含)以上的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认定前5名。已达到上述一本线或60分录取认定要求的考生不再参与此认定排队。

  4、计划执行:若某项目符合认定条件的考生不足该项目拟认定名额,则取消该项目剩余拟认定名额。

  5、认定名单确定后,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与被认定的考生签订《清华大学艺术特长生认定协议书》。被认定考生按照所持《清华大学艺术特长生认定协议书》约定填报志愿的,将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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