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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2015年招生校考音乐类专业相关内容

1. 校考招录模式适用省份

专业(方向)

校考指定省份

备注

音乐学(声乐)

天津、北京、山西、辽宁、江苏、安徽、山东、甘肃、新疆、云南、浙江、吉林

“校考指定省份”外的其他各省(区、市)考生无须参加我校校考

音乐学(键盘)

音乐表演(器乐)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

音乐学(音乐文学)

天津、北京、山西、江苏、山东

2. 招生计划及学费

专业(方向)

总计划

校考计划(拟)

学费

注意事项

音乐学(声乐)

55

33

15000元/生.年

详见①⑤

音乐学(键盘)

30

18

详见②⑤

音乐表演(器乐)

15

10

详见③⑤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

40

20

38000元/生.年

详见④⑤

音乐学(音乐文学)

40

15

15000元/生.年

详见⑤

注意事项:

①音乐学(声乐)专业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学生志愿和考核成绩分为音乐学(声乐)和音乐表演(声乐)专业。 

②音乐学(键盘)专业招生范围为钢琴和手风琴。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学生志愿和考核成绩分为音乐学(键盘)和音乐表演(键盘)专业。

③音乐表演(器乐)专业器乐招生范围为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贝大提琴),铜管乐(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打击乐(不含爵士鼓)。

④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只接收音乐学(声乐)、音乐学(键盘)专业初试合格并取得复试成绩的考生报考。

⑤以上各专业校考计划可视生源情况进行调整,以各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3. 录取规则

(1)音乐学(声乐)、音乐学(键盘)、音乐表演(器乐)、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

在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编制的招生计划,按校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文化控制分数线划定规则:

①高考成绩总分为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300分,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②高考成绩总分非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其所在省(区、市)高考成绩总分的40%,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音乐学(音乐文学)专业

在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后,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编制的招生计划,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文化成绩还须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4. 考试形式与内容

专业(方向)

考试形式与考试内容

注意

事项

音乐学(声乐)

初试(面试):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除通俗唱法外不得使用伴奏带。通俗唱法如不使用钢琴伴奏,须自备MP3和CD格式伴奏音乐。)

详见①②

③④⑤

复试(面试+笔试):1.演唱歌曲2首(曲目自选,限时5分钟,除通俗唱法外不得使用伴奏带。通俗唱法如不使用钢琴伴奏,须自备MP3格式伴奏音乐。) 2.资格测试(乐理、听写、视唱)

音乐学(键盘)

初试(面试):演奏乐曲1首(曲目自选)

详见②③

④⑤

复试(面试+笔试):

1.演奏乐曲2首(曲目自选,限时5分钟)

2.资格测试(乐理、听写、视唱)

音乐表演(器乐)

初试(面试):

演奏乐曲1首(曲目自选),器乐演奏均为独奏,不需伴奏。

复试(面试+笔试):

1.演奏乐曲2首(曲目自选,限时6分钟),均为独奏,不需伴奏。

2.资格测试(乐理、听写、视唱)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

我校不单独组织该专业考试,考生应至少选择音乐学(声乐)、音乐学(键

盘)两个专业中的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音乐学(声乐)、音乐学(键盘)专业初试合格并取得复试成绩的考生,

如兼报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请于4月5日-18

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交费,报名费为30元/人。考生可于

4月20日-25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最终成绩、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

(我校不另行邮寄)。

——

音乐学

(音乐文学)

只设笔试,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总分为200分,考试内容为:

1.基础乐理(45%)  2.中外音乐史(40%)  3.命题写作(15%)

详见④

注意事项:

①钢琴伴奏要求:我校在青岛考点初试,不提供钢伴;在天津考点初试和复试提供钢伴(初试钢伴、复试钢伴具体事宜请分别于3月9日、3月12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在天津考点考试的考生也可聘请校外人员进行钢琴伴奏。为维护考试秩序,校外钢伴需携带身份证登记入场,校外钢伴每天只能为一名考生伴奏。若考生考试时,钢伴未能按时到场,则考生须清唱完成考试。

②演唱(演奏)曲目均须背谱(定音鼓、小军鼓可带谱)。

③资格测试包含乐理(笔试)、听写(笔试)、视唱(面试)三科,每科分值为100分。各专业(方向)分别划定资格测试合格线。资格测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方可按专业成绩排队,否则视为复试专业考试不合格。

④所有笔试科目,考生考试中途不得退场。

⑤考试时评委有权指令考生表演作品的全部或片段。 

5. 考点设置

(1)音乐学(声乐)、音乐学(键盘)、音乐表演(器乐)专业考点

①初试安排

序号

报名及考试地点

报名时间

初试时间

初试结果

网上查询时间

1

山东省青岛市招生办公室

(考试地点由青岛市招办统一安排)

网上报名交费

2月2日-10日

2月27日-28日

3月4日以后

2

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网上报名交费

2月1日-14日

2月26日-3月6日

3月12日

3月12日21:00

②复试安排

考试地点

网上报名交费截止时间

复试时间

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3月13日中午12:00

资格测试:笔试(乐理、听写)3月14日8:30-10:30,

面试(视唱)3月14日13:30-15:30

专业面试:3月15日-16日

注:凡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网上交费系统完成复试交费确认。具体考试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考生不得擅自更改。

(2)音乐学(音乐文学)专业考点

报名及考试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网上报名交费

2月1日-14日

2月26日-3月1日

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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