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测试内容
招生项目 |
专业测试方式 |
专业测试内容 |
备注 |
琵琶、二胡、小提琴 |
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初试时,拉帘测试 。 |
初试时,自选曲目或曲目片段一首,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演奏乐曲的全部或片段,表演限时5分钟以内。 |
初、复试时,要求考生演奏不同曲目。二胡项目考生复试时可展示高胡、中胡演奏曲目一首,表演时限3分钟以内。 |
复试时,自备曲目或曲目片段两首,评委指定其中一首进行演奏,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演奏乐曲的全部或片段,表演限时5分钟以内;视奏一段(民乐类为简谱视奏,其他为五线谱视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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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 |
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 |
初试时,自选舞蹈一则,表演限时3分钟以内。 |
测试前须测量身高,身高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取消测试资格。初、复试时,要求考生表演不同的自选舞蹈。 |
自选舞蹈一则,表演限时3分钟以内,基本功(跳、转、翻、技术组合、软开度、控制能力等)及模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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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 |
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初试时,拉帘测试。 |
自选歌曲一首,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演唱乐曲的全部或片段,表演限时5分钟以内。 |
初、复试时,要求考生演唱不同曲目。 |
自选歌曲两首,评委指定其中一首进行演唱,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演唱乐曲的全部或片段,表演限时5分钟以内;视唱五线谱或简谱(五线谱、简谱自选,五线谱在2个升、降号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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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类 (琵琶、二胡、小提琴除外) |
一次专业测试。测试时,拉帘进行。 |
自选曲目或曲目片段一首,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演奏乐曲的全部或片段,表演限时5分钟以内,视奏一段(民乐类为简谱视奏,其他为五线谱视奏)。 |
琵琶、二胡、小提琴、舞蹈和声乐项目设有初试、复试两个环节。复试名单将在该项目初试结束后张榜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器乐类(除琵琶、二胡和小提琴)为一次专业测试。
2.专业测试
艺术特长生开营式于2015年1月24日18:00在中国人民大学校内举行,地点见《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艺术特长生测试指南》。专业测试时间为2015年1月25日、26日。所有项目的专业测试,均将进行全程摄像。请考生于2015年1月18日后登陆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查询下载《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艺术特长生测试指南》。
此次考试不设现场报到环节。考生请于2015年1月18日后登陆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进入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来校参加测试时,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和准考证。
3.专业测试用具、乐器及伴奏
考生请自带服装、乐器、伴奏光盘、道具等演出应用物品。舞蹈类考生请自备练功服。
我校可提供低音提琴及常用打击乐(定音鼓、小军鼓、排鼓、堂鼓);在声乐考场提供钢琴一台,以供伴奏使用;声乐、舞蹈考场提供音响设备,用于播放伴奏用的CD光盘。
器乐类不允许使用伴奏;声乐如需使用钢琴伴奏,请自带伴奏员。
4.资格确认
我校将根据所有评委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最终成绩。兼报项目的考生,两项测试分数不叠加,按各测试项目单独排队。校考成绩总分相同时,表演成绩高者优先取得校考资格生名额。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测试成绩颁发相应的等级证书,共分为三级。学校将根据学生艺术团的发展需要,在取得艺术特长生一级证书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测试成绩,给予艺术特长生预录资格,并签订艺术特长生预录协议。
我校预录协议中高考成绩录取条件分为两档:对于艺术水平特别拔尖的考生,给予降至当地同科类一本录取控制线录取资格;艺术水平突出的考生,给予达到当地同科类一本录取控制线,且在我校调档线下60分范围内录取资格。最终签约名单和录取标准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名单确定后,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级招生机构网站、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等进行公示。公示出现异议者,我校有权在调查核实后,取消其预录资格。如教育部对艺术特长生招生出台新政策,我校将执行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