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省份及计划
【招生省份】
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山东、安徽、广东
【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方向) |
计划(人) |
备注 |
音乐学(师范) |
90 |
该专业包含免费师范生计划25人,非免费师范生计划65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考生高考填报志愿时自行选择是否就读免费师范生。 |
音乐学(理论) |
20 |
|
音乐表演 (声乐/钢琴/器乐) |
40 |
音乐表演(器乐方向)只招收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手风琴、大管、长笛、单簧管、双簧管、萨克斯、长号、小号、圆号、大号、西洋打击乐、二胡、古筝、琵琶、扬琴、竹笛。 |
【学费标准】
9000元/年,音乐学(师范)中的免费师范生可享受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免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600元/月)。
二、报名资格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文理不限;
2.有音乐类统考的省份,考生须取得音乐类统考合格证;
3.湖北考生取得省统考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理论、音乐表演中任一专业合格证均可报考我校音乐类专业,且报考专业(方向)不限。
三、考试流程及内容
(一)初试
【报考科目】
初试不分专业(方向),考生在声乐、钢琴、器乐中任选一项或多项参加考试。
【报考费用】
60元/科
【报考方式】
考生可在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其一参加初试(湖北考生只可选择方式二参加现场面试,其他省份考生可自行选择考试方式):
方式一:邮寄视频作品
考生于2015年1月12-25日通过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进入)网上报名缴费,1月30日前将个人视频作品光盘邮寄至我校招办(以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视频制作要求请详见《华中师范大学音乐专业视频初试要求》(点击下载)。我校将于2月上旬公布入围复试考生名单,入围考生可直接到华中师范大学参加复试,未能入围的考生还可再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参加方式二的现场面试。
方式二:现场面试
考生于2015年1月28日-2月28日通过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缴费。考生于3月3-6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初试准考证,于3月7-8日到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参加现场初试(具体时间以初试准考证公布为准)。
【考试内容】
表演所选科目作品一个。
【复试入围名单确定】
按照考生各科目原始成绩分类确定入围名单。
(二)复试
【报考科目】
设声乐、钢琴、器乐、理论、视唱、练耳、乐理科目,考生根据各专业要求自选考试科目,每科目限考一次,考生选考科目中须包含有初试科目。
专业 |
选考科目 |
必考科目 |
音乐学(师范) |
(声乐+钢琴)或(声乐+器乐) |
视唱、 练耳、 乐理 |
音乐学(理论) |
(理论+声乐)或(理论+钢琴)或(理论+器乐) |
|
音乐表演 |
声乐或钢琴或器乐 |
【报考费用】
60元/科
【复试时间】
3月9日-11日(具体时间以复试准考证公布为准)。
【考试内容】
科目 |
考试方式及内容 |
声乐 |
考生在复试报名时填报两首不同风格、体裁的作品,考试现场电脑随机抽取一首作为应考曲目。 |
钢琴 |
考生在复试报名时填报两首不同风格、体裁作品,复试时两首作品均需演奏。 |
器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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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 |
笔试,具体考试内容详见考试大纲(点击下载)。 |
视唱 |
现场抽取两条单声部旋律进行演唱。 |
练耳 |
笔试,具体考试内容详见考试大纲(点击下载)。 |
乐理 |
机考,具体考试内容详见考试大纲(点击下载)。 |
【音乐学成绩计算及合格证发放】
专业 |
科目及分值 |
合格证发放比例 |
音乐学(师范) |
声乐100分、钢琴或器乐100分、视唱20分、练耳20分、乐理20分 |
1:3(分省确定合格名单) |
音乐学(理论) |
理论100分、声乐或钢琴或器乐100分(取成绩较高的科目计分)、视唱20分、练耳20分、乐理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