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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艺术职业学院 2015年戏曲表演专业考试办法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制订以下三年制高职专科戏曲表演专业考试办法:

  一、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我院招就处具体组织实施戏曲表演专业考试工作。

  二、专业方向、名额

  (1)戏曲表演专业分两个方向:舞台表演、舞台伴奏

  (2)招生名额(暂定):30名(表演21名、伴奏9名),

  三年制高职专科。

  三、专业考试内容

  (一)、舞台表演

  (1)、形体(基本功、身段、形象、把架等),满分80分。

  (2)、唱唸(唱腔1至2段、戏曲道白1至2段),满分100分。

  (3)、试唱练耳20分

  要求:穿练功服、练功鞋,不化妆。

  (二)、舞台伴奏

  (1)、乐器演奏(自带乐器),满分80分。

  (2)、试唱练耳,满分20分。

  四、报名考试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元月10日

  专业课考试时间:2015年元月11日。

  上午:8:30,下午:2:30

  考生报到时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领取《戏曲表演专业准考证》,持《居民身份

  证》和《戏曲表演专业准考证》参加考试。

  报名、考试地点:陕西艺术职业学院(西安市文艺南路111号)

  五、专业课确定

  我院组织专业教师进行考试,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最后平均成绩。根据成绩,由我院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分数线和名单。专业合格名单可登录我院网站内置招生信息网查询。

  本办法由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联系方式:

  029--87894789、87801470、18092382835

  网址:wwww.sxavc.com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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