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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2015年学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1号)相关规定,结合《清华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相关内容,清华大学学生高水平艺术团将于2015年1月举行艺术特长测试活动,拟认定艺术团候选人68人,其中计划给予清华在本省同科类录取分数线下60分录取政策46人,清华在本省同科类录取分数线下20分录取政策22人。具体要求及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艺术特长突出、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1995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符合教育部及清华大学录取条件的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项目及拟认定名额

优惠政策

招生项目

名额

降分60分录取(总计46人)

小号

2

圆号

1

西方打击乐(定音鼓必考,可附加展示小军鼓、马林巴琴)

2

竹笛

1

单簧管

2

大管

2

长号

2

大号

1

小提琴

3

中提琴

2

大提琴(交响乐队2人,民乐队1人)

3

低音提琴

1

竖琴

1

男舞蹈

1

女舞蹈

2

民族打击乐(排鼓、大堂鼓必考,小军鼓、马林巴琴、木琴选其一)

1

唢呐

2

1

二胡

2

琵琶

1

男高音

2

男中音

1

女高音

1

女中音

2

西画及设计

4

京剧

1

电视播音主持(男)

1

电视播音主持(女)

1

降分20分录取(总计22人)

不分艺术项目类别,获得复试资格按文化课成绩排序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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