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主页 > 新闻资讯 > 音乐联考 >

华南农业大学2016年音乐术科钢琴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华南农业大学2016年音乐术科钢琴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钢琴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

  通过考试测定考生的钢琴演奏水平、综合表现能力。

  2.考试内容和形式

  初试:钢琴考生现场弹奏两首作品,包括车尔尼钢琴练习曲作品740或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另一首可自选同等程度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复调等乐曲一首。

  复试:钢琴考生现场弹奏两首不同风格的乐曲。

  3. 考试要求

  (1)考生弹奏的速度应基本按照指定教材标注的速度,反复记号不用反复弹奏。

  (2)考官组可根据具体情况抽考作品片段。

  4.评分标准

  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

  (1)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

  (2)演奏规范、流畅和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作品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

  (3)能较好地体现作品的内容与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

  (4)作品的程度及完成的质量。

  注:考生必须具有学习钢琴的生理条件:十指没有残疾,手指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协调性,单手大指和小指能伸展到八度。

关注热点

特别推荐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