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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舞蹈类专业统考考试科目与考试内容

  贵州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舞蹈类专业统考考试科目与考试内容

  舞蹈类统考

  1. 考试科目及分值

  形体测试120分、舞蹈表演100分、模仿80分,合计总分300分。

  2. 考试内容

  (1)形体测试科目采用软开度、形象、身高、躯干比等方式考查;

  (2)舞蹈表演科目采用节奏、姿态、乐感、表现力等方式考查;

  (3)模仿科目采用音乐形象模仿、舞蹈动作模仿等方式考查。

  3. 注意事项

  考生在报名时须查看个人专业考试分组名单,并清楚考试时间及考场;考生须持准考证,提前40分钟进入“舞蹈候考场”提前做好专业考试准备,进入考场前准备好音乐光碟,穿戴好舞蹈练功服(紧身服)、软底鞋进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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