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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师范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咸阳师范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的招生录取:

  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课考试,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未组织校考的省份,使用考生所在省的专业课统考或联考成绩),文化课成绩符合考生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

  1.美术设计类、音乐学、舞蹈类及书法学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各省招办如有特殊规定,则同时执行各省招办的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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