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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招生录取原则

  南通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招生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1、音乐类及服装表演专业: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参加高考文科类考试(服装表演专业文、理兼收),其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填报我校志愿的进档考生,我校将根据其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分省按计划数择优录取。

  2、美术类专业: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参加高考文科类考试,其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填报我校志愿的进档考生,我校将根据其文化与专业相加后的总分由高到低分省按计划数择优录取。

  3、凡通过我校专业测试的考生,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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