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山东省外)
录取:
按投档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其它 录取原则按各省招生部门公布的执行。被录取者,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后,须按有关规定组织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