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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音乐舞蹈学院2016年招生录取办法

  华侨大学音乐舞蹈学院2016年招生录取办法

  录取办法

  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我校专业志愿,志愿填报按各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

  对符合录取要求的进档考生,均按专业成绩从高至低排序录取,专业成绩同分则按文化分排序录取。

  承认省级统考成绩的考生,按省级统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参加我校专业校考的考生,按我校校考成绩排序录取。

  各专业校考成绩总排名前5名的合格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我校另行追加计划录取。

  录取结果经省级招生部门审批后,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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