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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确定

上海市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确定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6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5〕41号)的文件要求,经审定,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

 

    专业统考四门成绩:总分不低于184.00分,视唱练耳不低于20.00分,声乐、器乐和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

 

    专业统考三门成绩:总分不低于161.00分,视唱练耳不低于20.00分,声乐或器乐和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

 

    音乐学类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将于1月9日起通过邮政寄送给考生,考生接到本成绩通知单后,如确实对成绩有疑问,可于2月25日登录“上海招考热线”(blob.png)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仅限复核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情况,不重新评分,考生不能查阅试卷。

 

    达到合格线要求的考生将在收到统考成绩单的同时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音乐学类本科或高职(专科)专业;如需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音乐学类本科专业的合格考生,还需关注获准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是否组织音乐学类专业校考,或者这些院校是否直接划定该校音乐学类专业本科报考资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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