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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2016年音乐表演(双排键电子琴)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

厦门大学2016年音乐表演(双排键电子琴)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

 

双排键电子琴 

 

初试 (提交视频)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考试内容

1.练习曲一首(须选自《全国双排键电子琴考级作品集第二套》); 

2.复调作品一首(须选自《全国双排键电子琴考级作品集第二套》八级(含)以上曲目); 

3.中国大型作品一首。 

4.外国大型作品一首。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试曲目演奏(按 80%计入总分); 

2.乐理、听音笔试(按 20%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1. 一律背谱演奏,须为独奏,不得带有伴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仅限 DVD格式;光盘上需用记号笔(油性笔)注明网上报名号、考生姓名和曲(节)目名称;U 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 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键盘及侧面人身,演奏前须有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 

6. 考生寄送光盘和 U 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双排键电子琴可自备或由我校提供;须为独奏,不得带有伴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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