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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2016年音乐表演(大提琴 低音提琴)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

厦门大学2016年音乐表演(大提琴 低音提琴)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

 

大提琴 低音提琴 

 

初试(提交视频)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考试内容

大提琴: 

1. 自选三个八度音阶及琶音(上、下行),大小调各一组; 

2. 从巴赫无伴奏大提琴奏鸣曲或组曲中任选一 乐章; 

3. 大型协奏曲快板乐章或技巧性乐曲一首。 

 

低音提琴: 

1. 自选三个八度音阶及琶音(上、下行),大小调各一组; 

2. 自选乐曲一首(例如协奏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等)。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试曲目演奏(按 80%计入总分); 

2.乐理、听音笔试(按20%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1. 一律背谱演奏, 仅限钢琴伴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仅限 DVD 格式;光盘上需用记号笔(油性笔)注明网上报名号、考生姓名和曲(节)目名称;U 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 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大(低音)提琴及全身;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如采用伴奏,视频中不得出现伴奏者的画面; 

6. 考生寄送光盘和 U 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乐器自备;如需钢琴伴奏,需自备伴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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