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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2016年音乐表演(声乐)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

厦门大学2016年音乐表演(声乐)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

 

声乐 

 

初试 (提交视频)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考试内容

以下 A、B 任选一组: 

A:1.一首中外艺术歌曲; 

   2.西洋歌剧咏叹调一首(原文、原调演唱)。 

B:1.自选中国民歌或创作歌曲一首; 

   2.中国歌剧咏叹调一首(原调演唱)。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试曲目演唱(按 80%计入总分); 

2.乐理、听音笔试(按 20%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1. 一律背谱演唱, 仅限钢琴伴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仅限 DVD 格式;光盘上需用记号笔(油性笔)注明网上报名号、考生姓名和曲(节)目名称;U 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 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演唱时须面对镜头,画面须包含考生全身;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如采用钢琴伴奏,视频中不得出现伴奏者的画面; 

6. 考生寄送光盘和 U 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CD 光盘或钢琴伴奏,伴奏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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