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理工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对象及条件
招生对象及条件:
1. 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艺术中专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有一定专业素质和专业基础者。
2. 考生除符合国家体检标准外,有关专业还需具备:
(1)设计学类专业需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2)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学专业需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听力与视力正常。
3.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普通高等院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2)由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3)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
(4)上一年参加高考、因舞弊而被取消报名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