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艺术学院2016年招生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1、本科录取
考生报考我院且专业考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均合格,根据其专业考试总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按照《解放军艺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本科、中专部分)》明确的录取原则录取。
2、中专录取
舞蹈表演(中专)专业录取原则:考生专业考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均合格,考生文化考试总成绩(语文和数学)达到1 20分,按专业考试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