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主页 > 新闻资讯 > 音乐联考 >

新疆师范大学2016年疆内音乐学专业要求与考试科目

  新疆师范大学2016年疆内音乐学专业要求与考试科目

  (一)音乐学专业(民语言、双语班、民考汉、汉语言)

  专业要求:考生应掌握乐理基础知识和视唱技能,掌握一门乐器演奏能力和具备一定声乐演唱基础,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诠释作品,具备一定的音乐素养。

  考试科目:主专业、副专业[②]、舞蹈、乐理、视唱、练耳、口试。

  主 专 业 —— 作品两首

  副 专 业 —— 作品两首

  舞    蹈 —— 自备2分钟舞蹈小品

  乐    理 —— 参考书目李重光《基本乐理》上、下册

  视    唱 —— 两升两降内视唱;

  练    耳 —— 模唱、听辩(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

  注:音乐学专业考试分为初、复试,要求主、副专业曲目不能与初试相同。

  至少准备两张相同内容舞蹈音乐的CD,进入考场前应准备好服装及舞蹈道具。

关注热点

特别推荐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