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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2016年音乐学术科<声乐、钢琴和器乐>考试内容

  华南师范大学2016年音乐学术科<声乐、钢琴和器乐>考试内容

  1.2 术 科

  1.2.1声乐、钢琴和器乐

  一、初试

  初试内容:演唱(奏)中外歌曲或乐曲1首。

  二、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两大部分。

  1、专业技能

  (1)主考声乐者

  准备3首曲目,考试现场抽签2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2)主考钢琴者

  准备3 首曲目,其中:练习曲1 首、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乐曲1 首。练习曲必考,其余抽签1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3)主考器乐者

  ①准备3 首曲目,其中:练习曲1 首、乐曲2 首。考试现场抽签2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②以器乐作为主考项的考生,须在指定乐器范围内选择一种乐器参加考试。应试乐器限定为24种,包括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萨克斯管、古典吉他、二胡、高胡、古筝、琵琶、阮、扬琴、竹笛、笙、唢呐、打击乐。

  ③打击乐考生必须选择下列组合之一参加考试

  A、小军鼓与玛琳巴

  B、小军鼓与爵士鼓

  C、小军鼓与排鼓

  注:

  1、考生必须具有学习所选乐器的生理条件。

  2、考场提供钢琴,其他乐器考生自备。

  2、音乐基础(参见 1.1音乐基础)

  (1)乐理笔试

  (2)视唱练耳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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