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海音乐学院钢琴系2016年招生专业考试大纲
钢琴系
一、主课考试形式与内容
(一)考试形式
1、网上报名时,厂东省考生须在规定曲目范围内选择初、复试曲目:非厂东省考生可按初、复试内容要求填写曲目,所报曲目必须为公开发表的钢琴独奏曲,亦可在广东省考生规定曲目范围内选曲;初、复试所填报的曲目均不得重复。
2、初、复试的具体考试曲目由电脑现场抽签决定。
3、考生必须背谱演奏否则将取消考试成绩。
(二)初试内容【50%】(其中校内现场评分30%,录音录像校外评分20%)
1、巴赫平均律前奏曲与赋格一套,
2、肖邦练习曲一首(OPlON0.3,OPlON0.6,OP25N0.7除外);
3、高级音乐会练习曲一首(选自李斯特、德彪西、拉赫玛尼诺夫、斯克里亚宾、斯特拉文斯基、普罗科菲耶夫、利盖蒂作品)。
(三)复试内容【50%】(其中校内现场评分30%,录音录像校外评分20%) 不得重复试曲目
1、古典奏呜曲快板乐章(选自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作品);
2、除巴洛克和古典风格以外的作品一首。
☆复试时,必须按上述曲目顺序演奏。
二、基本乐科(成绩不计入总分,但划定资格线)
参见《附录三: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注:具体考试规定及说明详见《附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