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本部2016年流行音乐系流行音乐演唱专业考试要求
流行音乐系
(一)流行音乐演唱
初试:演唱自选歌曲两首(自备伴奏音乐,U 盘或 MP3)。
复试:
1.演唱:演唱不同于初试内容的自选歌曲两首(自备伴奏音乐,U 盘或 MP3);
2.朗诵:有表情地朗诵(自备散文、诗歌、寓言故事、戏剧影视人物独白均可,1 分钟以内);
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