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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音乐学院2016年音乐表演专业中国乐器演奏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比例

  浙江音乐学院2016年音乐表演专业中国乐器演奏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比例

  (一) 音乐表演专业

  中国乐器演奏

  ▲专业初试

  ●除大提琴、低音提琴外的中国乐器演奏

  (1) 自选中、高难度练习曲一首。

  (2) 自选技巧性乐曲或风格性乐曲一首。

  ●大提琴演奏

  (1)音阶:自选一个调三个八度的单音音阶、琶音、双音音阶(三、六、八度)。

  (2)乐曲:自选巴洛克时期作品一首。

  ●低音提琴演奏

  (1)自选一个调的三个八度音阶、琶音。

  (2)自选乐曲一首。

  ★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成绩达到60分方可进入复试。

  ▲专业复试

  (1)●除大提琴、低音提琴外的中国乐器演奏

  ①自选传统乐曲或民间乐曲一首。

  ②自选大、中型乐曲一首。

  ●大提琴演奏

  ①自选练习曲一首。

  ②自选协奏曲或奏鸣曲的一个乐章,或大、中型独奏乐曲一首。

  ●低音提琴演奏

  ①自选练习曲一首。

  ②自选协奏曲或奏鸣曲的一个乐章,或大、中型独奏乐曲一首。

  (2)乐理(考试时间90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3)视唱练耳(其中练耳以听音笔试形式考试)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注: (1)复试曲目不得与初试曲目相同。

  (2)乐器范围:笛子、唢呐、笙、民族打击乐、二胡、板胡、大提琴、低音提琴、古筝、扬琴、古琴、琵琶、柳琴、中(大)阮。

  (3)初试、复试一律不使用伴奏。

  ■分值比例及合格线划定原则

  (1)初试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演奏成绩;

  专业校考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演奏成绩。

  (2)乐理、视唱练耳作为过关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两门科目合格线按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独立划定,原则上各为60分。如该专业(方向)考生考试成绩达到60分的人数低于参加该专业(方向)复试人数的80%,下调合格分数线至合格人数达到该专业(方向)参加复试人数的80%为止。

  (3)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按不高于各乐器招考方向招生计划1:4的比例分别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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