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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师范大学2016年本科音乐、舞蹈类专业录取原则

  河南师范大学2016年本科音乐、舞蹈类专业录取原则

  音乐、舞蹈类专业录取原则

  1.音乐学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占30%和专业课成绩占7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总分,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总分的公式:

  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3 + 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7

  2.音乐表演专业: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且专业主科成绩在80分及以上的考生为合格生源, 录取时在合格生源中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总成绩也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舞蹈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且舞蹈主科成绩在75分及以上的考生为合格生源,录取时在合格生源中按舞蹈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总成绩也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 舞蹈编导(体育舞蹈方向):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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