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师范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省外单独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在文化课和专业课达到规定要求后,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总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使用省(市)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按照该省(市)规定的录取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