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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文理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

  宝鸡文理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

  第十条  艺术类专业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和相关省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办法录取。省外艺术类专业均实行文理兼收,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规定的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生源不足的情况,则认可考生所在省份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并依照专业统考成绩高低择优录取。陕西省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按照陕西省招生办《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录取中若出现专业课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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