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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师范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齐鲁师范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艺术类:

  山东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音乐学(师范类)、舞蹈学、书法学(师范类)本科专业需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美术类(师范类)本科专业需过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本科线才有资格报考我校相应的本科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投档,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2、音乐类专科专业承认含我校在内的普通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证,按投档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美术类专科专业需过山东省统考专科线才有资格报考。按文化成绩投档,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江苏省的美术学(师范类)专业录取原则: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有省级统考的,须首先获得省级统考合格证),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河北省的音乐学(师范类)、江苏省的音乐学(师范类)专业录取原则:承认考生所在省相应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省统考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统考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3、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4、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院招生信息网,招办咨询电话,录取通知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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