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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2017年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

  华南农业大学2017年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

  音乐学(音乐表演)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 外语为英语 ]

  1、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条件;考生必须通过本省音乐统考并取得合格证后才可参加我校校考,所有考生必须到广州考点参加校考。

  2、广东省考生省统考成绩190分以上(含190分)。

  3、广东省考生文理兼招,其他省份只招文科艺术类考生。

  4、参加校考考生仅限报我校1项校考类型及专业。

  (二)校考范围

  广东、湖南、广西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方式:考生须提前网上报名缴费,不接受现场报名。

  2、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

  3、报名费: 200元/人,复试不再收费。(根据广东省物价局文件粤价函[2010]7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考试内容与形式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初试合格考生进入复试,以校考复试成绩和统考成绩合成的术科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初试考生不允许带妆、不穿演出服、不穿高跟鞋。

  1、考试项目:声乐或钢琴

  2、初试:

  声乐演唱歌曲1首[ 考生可自带伴奏]

  钢琴演奏 1 首练习曲,1 首乐曲

  3、复试:

  声乐演唱歌曲 1 首,[考生准备 2首,由现场随机抽取其中 1 首,可自带伴奏.]

  钢琴演奏 2 首不同风格的乐曲。

  4、术科成绩计算

  术科成绩=(校考复试成绩×60%)+(省统考成绩÷生源省术科统考满分×100×40%)

  (五)录取原则

  1、术科只认可我校组织的校考和省统考(即“校+统”)合成的术科成绩。

  2、文化分按各省招办划定的出档线。

  3、文化和术科双上线,按“校+统”合成的术科成绩由高分至低分录取。

  4、具体招生人数、录取原则以各省招办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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