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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

重庆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

 

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

专业

方向

科目

分值

总分

音乐学

师范

1. 声乐: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

100分

300分

2. 钢琴:弹奏乐曲或练习曲1首(曲目自选)

100分

3. 视唱:线谱、简谱各1条

30分

4. 练耳(笔试)

50分

5. 乐理(笔试)

20分

理论

1. 音乐学理论基础(笔试):①音乐短文写作40分(命题作文),②音乐理论综合60分(含中外音乐史、民族音乐、音乐欣赏等内容,所涉知识以普通高中音乐教材为基础,略有拓展)

100分

300分

2. 音乐技能测试(声乐、钢琴或器乐任选一项):声乐演唱歌曲1首、钢琴或器乐演奏乐曲或练习曲1首(曲目自选)

100分

3. 视唱(或视奏)

30分

4. 练耳(笔试)

50分

5. 乐理(笔试)

20分

音乐表演

声乐

1. 主科:演唱歌曲2首(曲目自选)

200分

300分

2. 视唱:线谱、简谱各1条

40分

3. 练耳(笔试)

40分

4. 乐理(笔试)

20分

钢琴

1. 主科:演奏练习曲1首、乐曲1首(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200分

300分

2. 视奏:线谱1条

40分

3. 练耳(笔试)

40分

4. 乐理(笔试)

20分

器乐

1. 主科:演奏练习曲1首、乐曲2首(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200分

300分

2. 视奏:线谱1条(西洋乐)/简谱1条(民乐)

40分

3. 练耳(笔试)

40分

4. 乐理(笔试)

20分

通俗

演唱

1. 主科:准备3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1首,自备CD伴奏带)

200分

300分

2. 视唱:线谱、简谱各1条

40分

3. 练耳(笔试)

40分

4. 乐理(笔试)

20分

通俗

演奏

1. 主科:演奏练习曲、乐曲各1首(考试曲目自选,要求背谱演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200分

300分

2. 视奏:线谱1条(西洋乐)/简谱1条(民乐)

40分

3. 练耳(笔试)

40分

4. 乐理(笔试)

20分

  说明:

  1. 各专业视唱(视奏)、练耳及乐理科目考试要求。

    视唱:线谱、简谱各1条,包括1个升降号以内,含临时变音和常见节拍、节奏型与各类音程的单声部曲调。

    视奏:主要考查考生的即时读谱反应能力和演奏能力,包括各类初、中级程度的器乐作品片段。

    练耳:主要考查考生对音乐音响的感知能力、记忆能力、想象能力和辨别能力。主要包括音组、常见音程、和弦、节奏节拍、旋律的听辨。

    乐理:重点考查考生的音乐基础知识和音乐基本常识。参考书目:普通高中音乐教材。

    2. 报音乐学(师范)专业有器乐演奏(乐器自备)八级以上考级证书者,亦可申请加试,考试成绩按以下规则折合后加入总分。

 

器乐

考试成绩

60—64

65—69

70—74

75—79

80—84

85—89

90以上

折合分数

1

2

3

4

6

8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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