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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2017年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聊城大学2017年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音乐学、舞蹈学专业

  对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的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投档成绩位次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对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的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投档成绩位次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认可我校及省内外其他院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合格成绩,对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投档成绩位次录取。

  ●美术学、设计学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成绩且志愿顺序相同时,按文化投档成绩位次录取。

  ●书法学专业

  对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的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投档成绩位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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