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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学院2017年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潍坊学院2017年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1.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9个本科专业和艺术设计专科专业,在投档考生中分专业(方向)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舞蹈表演专科专业,在投档考生中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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