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2017年山东省外音乐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一)遵照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2017年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
(二)文化课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成绩控制线;
(三)考生专业统考主项不在我校公布的专业(方向)招收范围者,不予录取;
(四)考生专业统考主项与所报专业(方向)必须一致,按考生报考的专业(方向)志愿,以省专业统考总成绩将艺术文、理考生统一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总分相同,参考主项成绩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