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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音乐学院2017年招生考试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指挥方向)考试内容、形式及要求

  西安音乐学院2017年招生考试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指挥方向)考试内容、形式及要求

  作曲系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二、指挥

  初试:

  1、专业科目考试

  (1)乐队指挥:指挥管弦乐曲一首或交响乐曲一个乐章(考试前提交钢琴缩谱);

  (2)合唱指挥:指挥中、外合唱作品各一首。(合唱指挥方向考试可使用音响);

  (3)民族乐队指挥:指挥民族管弦乐或西洋管弦乐作品一首(民族乐队指挥方向考试可使用音响)

  2、和声:(参加作曲专业方向和声考试)。

  复试:

  1、面试:

  (1)试奏:a、乐队指挥:现场试奏及试指指定管弦乐作品片段,并加以分析;

  b、合唱指挥:视唱及试指指定合唱曲目片段,并加以分析。

  (2)专业视唱练耳。

  2、钢琴:

  (1)乐队及合唱指挥方向:练习曲一首(740及以上程度),大型乐曲或贝多芬奏鸣曲快板乐章任选一首,复调乐曲一首(可加试西洋乐器演奏,参考加分)。

  (2)民族乐队指挥方向:练习曲一首(849及以上程度),复调乐曲一首,大型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任选一首(可加试民族乐器演奏,参考加分)。

  3、乐理:(参加作曲专业方向乐理考试)。

  三试:

  基本乐科:(参加作曲专业方向基本乐科考试)。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专业主科50%,面试10%,钢琴及乐器演奏(演唱)10%,乐理10%,和声15%,三试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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