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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2017年艺术类招生专业校考考试科目和内容

  深圳大学2017年艺术类招生专业校考考试科目和内容

  校考考试科目和内容(详见考试大纲):

  ⑴设计学类:

  考试科目:素描、色彩。

  ⑵表演(影视戏剧):(仅一试)

  考试科目:(1)声乐,(2)文学作品朗诵,(3)舞蹈,(4)多人小品。

  ⑶播音与主持艺术:(第一天初试,第二天复试;初试合格方可参加复试)

  考试科目:初试:(1)自我介绍,(2)自备稿件;复试:(1)即兴评述, (2)才艺展示。

  ⑷舞蹈编导:(仅一试)

  考试科目:(1)自选舞蹈片段,(2)基本功与技能技巧,(3)模仿与即兴舞蹈,(4)特长展示。

  注:舞蹈片段一律自备伴奏音乐,要求考生不化妆,一律穿练功服(不穿演出服)参加考试。

  ⑸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仅一试)

  考试科目:声乐演唱(仅招美声或民族)。

  ⑹音乐表演(器乐演奏):(仅一试)(仅招钢琴、手风琴、小提琴、古筝、琵琶、二胡)

  考试科目:器乐演奏(传统乐器)。

  ⑺音乐表演(作曲-时尚音乐编创):(仅一试)

  考试科目:(1)演唱或演奏原创作品(提交纸质版),(2)演奏器乐乐曲(乐种不限)。

  ⑻音乐学(流行演唱方向):(仅一试)

  考试科目:现场背谱演唱中或外流行歌曲一首。

  ⑼音乐学(流行器乐演奏方向):(仅一试)(仅招民谣吉他、古典吉他、电吉他、流行键盘(钢琴、双排键、合成器、电子琴)、低音提琴、电贝司、萨克斯管、爵士鼓)

  考试科目:现场背谱演奏一首自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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