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主页 > 新闻资讯 > 音乐联考 >

江苏师范大学2017年山东音乐表演专业招生考试科目及分值

江苏师范大学2017年山东省音乐表演专业招生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科目及分值

    (1)音乐素质(60分):视唱。

    (2)主试科目(200分):声乐(含流行唱法,音乐剧唱法,以上两种唱法可自备MP3格式伴奏,或用乐器自弹自唱,也可提供乐谱由我方钢琴伴奏)、器乐(含流行器乐)、舞蹈(含现代、流行、爵士舞蹈),任选一项。考生需提前准备1个考试作品。

    (3)加试科目(40分):自愿加试,可从器乐、声乐、舞蹈中任选一项。

关注热点

特别推荐

猜你喜欢